kaiyun全站网页版登陆关于2019-2020学年“课堂教学优秀奖”
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校办字〔2018〕20号)、《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务处【2020】30号)要求,学院制定本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一、 评选推荐工作组
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系主任、教授委员会主任、督导组组长及教代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评选推荐工作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郑贤锋 李 娟
成员:许新胜 黄友生 张其芳 宁利新 凤尔银
张季谦 刘小明 张爱清 杨新艳 郑 睿
秘书:汪光麒 米佳佳
二、 评选推荐对象
我院在职在岗教师。
三、 评选推荐名额
在职在岗教师总数(不含行政人员及辅导员系列)的3%
四、 入围条件
1. 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要求具体;教学内容科学系统,简略得当,重点精讲透彻,难点剖析分明,能及时把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教改最新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3. 教学方法运用恰当,注重开展启发式、研讨式等教学,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课堂组织措施得力,课堂气氛活跃,班级学风良好。
5. 教学材料齐全,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业指导。
6. 教学工作量饱满,评选周期内完整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且承担的工作量超过其所在系(部)的平均工作量。
7. 教学效果突出,2019-2020学年学生评教平均成绩在学院或专业(系)排名前15%的教师,且在近三学年(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评教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学院或专业(系)全部教师中排名前40%。
8. 近三学年没有教学责任事故。
五、 评选推荐程序
1. 学院评选推荐
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综合考虑后确定推荐对象。
2. 学院公示
学院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有关说明
1. 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组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2. 对积极承担学院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专业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并取得一定效果的教师在同等或相近条件下优先考虑。
3. 近三年获得过“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老师原则上不重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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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