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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全站网页版登陆2021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06     编辑:王晓霞 预审:张爱清 终审:李娟

尊重学生对专业的个性化选择致力于培养基践能力、具有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工程技人才合学院专业实际,制定物理与子信息学院2021子信息类专业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以学生专业分流前2个学期课程的加权平均分为主要参考依据,实施专业分流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2021级电子信息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长:郑贤锋 李 娟

副组长:张爱清 黄友生

员:刘小明  冯友宏 郑睿 左则文 李慧芳 魏潘晨

书:刘 王晓霞  

专业负责人主抓专业分流宣传、动员和指导工作,辅导员负责做好个性化辅导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院教学办,负责分流材料的整理、归档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成立学院20201级电子信息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负责专业分流整个环节的纪监工作。

长:宁利新 张其芳

成 员:张持健 方明星  王再见 蔺玉柱 姚关心

三、专业分流计划

序号 专业 计划标准数 上限
1 电子信息工程 95 100
2 通信工程 80 95
3 自动化 80
85
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63 65

小计 328

四、分流方案

(一)分流办法

1.成绩排序

按前2个学期课程的加权平均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加权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加权平均分相同的情况下,再按《高等数学I》和《高等数学II》的加权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

2.志愿优先

各专业按第一志愿学生成绩排名由高到底,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择优录取。

3.录取细则

1)第一志愿数超过计划数上限的专业,按最大计划数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未达到计划标准数的专业,在录完第一志愿学生后,从第二志愿学生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至计划标准数为止。

3)第一、二、三志愿录取均未达到计划标准数的专业,从第四志愿学生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至计划标准数为止。

4)填报四个志愿后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学院统一调配至未满计划标准数的专业。

(二)工作程序

1. 指导动员阶段

1)第一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将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与分流工作基本程序。

2第一学期到第二学期,大类所属各专业要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宣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状况,向学生发布相关专业介绍资料。

3)第二学期第7-8周内,各专业结合发展实际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宣讲、分流指导和动员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培养方案、就业前景等情况,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

4)第二学期第9周前召开2021级专业分流工作指导会,学院公布当年分流计划和分流工作程序,解读分流方案。

2. 志愿填报阶段

1)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第一周内,组织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学院按大类导出学生前2学期专业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及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成绩公示结束后2天内,学生正式完成志愿申报,每位学生填报4个专业志愿;需打印《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交到学院。(如已进入暑假假期,则签字确认后将志愿表拍照发给辅导员)

3. 录取阶段

志愿填报完成后1天内,辅导员整理学生志愿并形成报表,报送专业分流工作组。学院根据成绩排序和志愿优先相结合原则,依据录取细则完成录取工作。

说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学院要求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专业。

4.公示阶段

分流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进行申诉,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说明

1.因降级、退伍复学等学籍异动原因转到2021级电子信息类的学生,已经确定专业,不参加专业分流。

2.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专业,则按照学校制订的转专业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教学办、辅导员做好分流后的相关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学院各个专业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4.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883563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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