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根据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拟定出《kaiyun全站网页版登陆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9月28日下午,在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答辩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下,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经充分讨论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终推选出以下6位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姓 名 | 学 号 | 专 业 | 备 注 |
林佳奇 | 2121011142 | 2021级物理学 | 等额 |
刘 念 | 2121011140 | 2021级物理学 | 等额 |
张少华 | 2121011173 | 2021级物理学 | 差额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王珍妹 | 2121021188 | 2021级电子信息 | 等额 |
胡维东 | 2121021190 | 2021级电子信息 | 等额 |
博士研究生 |
孙亚男 | 2131010036 | 2021级物理学 | 差额 |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现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接受师生监督。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电话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3---388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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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